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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谷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在提到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时,《意见》明确,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这也意味便利店卖药或将全面铺开。
事实上,允许非药店卖药可以追溯至二十年前,1999年6月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里就有这样一项规定:“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但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以及药店的专业性,这些年,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广大群众,都默认在药店(或医院)买药更安全、更可靠,同时,由于获批手续的繁杂,商业体系的不成熟和惯性思维,一直以来,乙类非处方药在国内的市场基本都局限在药店销售。
近几年很多省市也在积极推行便利店售药,2015年,福建省政府出台《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允许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现场经营熟食和设置便民药柜,扩大便民消费”。2017年,沈阳市也发布《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规定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
不过,实实在在放开了便利店卖药口子的是北京。
2018年10月,北京市商委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委、工商局、食药局、公安局消防局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2018年12月1日,北京首家便利店开始卖药。对此,朝阳区食药监局还举行了一个不一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授发仪式,对外正式宣告试点工作。
但并非所有便利店都能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为了提供消费者需要的用药服务,同时保证用药安全,北京市要求售药的便利店必须配备药师。而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朝阳区商业楼宇较多,目前有便利店一千多家。只有“大型商圈或大型购物商场经营的连锁便利店、且(药品)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才可以申请经营。
今年3月份,北京市召开了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宣布今年北京市将在50家连锁便利店试点乙类非处方药、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
4月底,北京市食药安委和北京市药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试点在连锁便利店为市民提供乙类非处方药等销售服务的通知》,正式开启便利店试点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进程。
有数据统计显示,北京便利店卖药的试点工作超过预期,截至6月12日,北京市已有26家便利店布局售药业务,其中,物美17家、苏宁3家、屈臣氏2家、京客隆4家。
现今,国务院又发文全国开展便利店售药审批试点,以北京市的发展来看,大批便利店将布局卖药,或将给传统药店带来冲击性的影响。
有业界人士表示,相比药店,便利店的优势相对明显一些。一方面,便利店销售非处方药对老百姓来说,满足了他们对常用药品的购买需求;另一方面,便利店的客流量更大,营销手段也更强,例如发传单打折促销活动等,而药店因为药的特殊属性,宣传力度是有限的。
但也有行业人士指出,便利店销售药品种类有限,还达不到联合用药、整体治疗的效果,而且也不支持医保。“便利店售药”在一定程度上对药店来说是不公平的,对药店发展起到消极作用。另外,配备专业的药师也至关重要,没有药师的指导,很容易判断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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